映象网讯(记者 王东红 通讯员 邢晓静)8月11日,被执行人赵某主动来到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并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了第二笔执行款,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18年,赵某驾驶的机动车与申某驾驶的机动车相撞,造成申某受伤以及车辆受损。申某向浚县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经法院判决,赵某赔偿申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80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未履行义务,申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线上查控将赵某名下银行存款6000元予以冻结。机动车交通事故涉及民生,执行干警联系赵某,希望其积极主动履行义务。通过与赵某沟通,了解到赵某以种地为生,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粮食丰收款。赵某愿意履行义务,但是一次性还不完,只能先履行一部分,剩余的等粮食丰收把粮食变现才能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看赵某态度好,便考虑双方和解。通过与申请人做思想工作,申某也做出让步,同意赵某分期履行。
双方签执行和解协议当天,赵某将14000元现金交到申某手中,并同意将冻结的6000元划拨支付给申某。8月11日,被执行人赵某带着20000元现金及执行和解协议来到执行干警办公室,表明来意说:“我把人家撞伤了,赔人家钱本来就是应该的,申请人已经同意我们分期履行了,我们如果不按约定履行,咋都说不过去。剩余的钱我们也不会赖账,到时间我们会还的,也请申请人放心。”执行干警看到赵某能够按约主动履行也深感欣慰,并及时通知申请人申某领走了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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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申某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了扣划,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鹤壁银保监分局、鹤壁市保险行业协会及分公司关于扶贫攻坚相关工作安排,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彰显企业精神。
近日,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通过沟通调解、善意执行,促使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缓解了疫情期间给被执行人李某带来的困境。
7月31日,浚县法院对孙某德等七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公开宣判。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贯彻《民法典》的实施,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8月6日上午,善堂法庭庭长刘爱华应邀到善堂镇镇政府会议室,为镇机关和村两委干部举办了“做法律明白人”《民法典》宣讲活动。
从引导侦查到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浚县检察院引导侦查工作步步深入,杨青林涉嫌犯罪的数额也从15万元升至212万元。3月17日,随着一审判决生效,该案尘埃落定。
8月10日,申请执行人罗甲来到浚县法院执行局领到了执行款,并不停地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这笔钱终于拿回来了,太不容易了,你们辛苦了”。
“我愿意接受法庭调解,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近日,浚县人民法院小河法庭审理了一件离婚诉讼案,案件经过承办法官诉中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当庭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26000元。
8月13日,浚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宅院引起的父女间的共有纠纷。
今年以来,获嘉县中和镇坚持长短结合、以短养长、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通过 “六抓”持续巩固脱贫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