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东红 通讯员 张香玲)“判决书我收到了,上面写着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资款,你们是给我一个账户我把钱打过去还是……”11月10日一大早,王某给浚县法院小河法庭打电话问道。
2017年4月到11月,胡某受雇于王某在鹤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地为其打工,工资款共计9792元,除原告支借3100元外还下欠6692元。王某于2017年给胡某出具了欠据,出具欠据后经胡某多次催要又还款1500元,还余5192元一直拒绝偿还,为此胡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工资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先通过电话沟通了解情况,王某告诉承办法官,因为种种原因,胡某发朋友圈骂自己,威胁胡某的家人,王某要求胡某给自己道歉,自己才愿意把工资款付清给胡某。了解到事情的症结所在,董法官开始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是胡某迟迟不愿意道歉。无奈,承办法官只好按程序进行开庭审理。承办法官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明条、被告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及原被告陈述等证据,最终判定王某支付胡某工资款1392元并驳回胡某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书送达到了王某手中后,王某主动打电话到法庭来偿还工资款,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案件最终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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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不仅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会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本案中的刘某就是因伪造借条,向他人索要债务被识破,结果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2020年11月13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原告刘某提供借条上的部分内容系其伪造,遂驳回其诉讼请求,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1000元的鉴定费由刘某承担。
“这个钱是我6毛钱一个鞋帮一个鞋帮挣的,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要回了这个辛苦钱。”近日,申请人王某从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3600元钱,感激地说道。
近日,新蔡法院创新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针对常年居住在农村的被执行人,在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基本无效的情况下,结合地域特点,实施到其居住的社区、村委张贴失信名单的新执行手段。
在国家4A级景区,风景秀美的大伾山脚下,有这样一支巾帼志愿服务队伍,浚县人民法院巾帼志愿服务队。她们立足审判本职,维护社会正义,心怀人间大爱,谱写关爱真情,积极投身司法法治宣传、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文明实践等志愿服务活动。
2020年11月3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罪案件,禹州男子汪某撬窗盗窃收割机驾驶员血汗钱获刑。
11月16日凌晨,经过两天的蹲守,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福建省厦门市将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逃避执行玩“失踪”的被执行人于某成功抓获,并强制带回通许县人民法院。
邓州市“双占”整治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中。市法院干警在分包路段聚财路进行了摸底排查和宣传动员,多数群众表示理解,积极配合整治活动。针对部分因联系不到房主或租户而无法解决的问题,该院决定集中进行整治。
11月13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主持会议。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及审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在新野县九支渠开展了一场强制腾房行动,案件当事人黄某玲和黄某生均为南阳市新野县人,系兄妹关系。因黄某生常年在外地居住、工作,黄某玲占用了黄某生名下位于新野县九支渠的一处房产。后黄某生返回新野发现,黄某玲擅自在该房屋居住并改变房屋结构。
近日,长葛市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第三十一次审委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