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东红 通讯员 邢晓静)12月9日,浚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执行干警调解,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
缑某与侯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浚县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侯某返还缑某彩礼款共计70000元。判决生效后,侯某不履行判决义务,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和传统查控均未发现侯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侯某督促履行义务,侯某表示没有能力偿还,执行干警对侯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予以惩戒。后来得知由于申请人家中因支付彩礼家庭陷入困难,双方矛盾较深,不能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侯某及其父母,对其进行释法明理,从法律、道德、婚姻角度耐心地做思想工作,最终侯某及其父母松口同意履行义务。而申请人也愿意放弃3400元的标的额不再追偿,双方互谅互让使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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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上午,南阳市西峡县人民法院对陈某鹏、段某朋、黄某等42名被告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杨威,2012年进入息县人民法院,先后任职于东岳法庭、夏庄法庭。八年的基层法庭工作使他看起来“沧桑”了很多,但他温和的笑容冲淡了风霜,总能让人倍觉亲切。
还有十几天,新中国第一部带“典”字的法律——民法典将正式施行。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近日,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8日,汝州法院执行干警远赴太行山下、沁水之阳,执结了一起当事人双方均在焦作沁阳市的疑难案件,有力的维护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
12月13日,汤阴县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了“你我共携手、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
12月11日下午,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保振一行调研许昌市房地产纠纷诉调对接中心。
日前,一起涉及两个家庭五个成员的土地使用权租赁纠纷案件,在潢川法院少年家事审判法庭负责人肖艳茹和案件代理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双方息诉止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襄城县人民法院将专项行动与执行攻坚紧密结合,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执行工作,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12月14日上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召开了省级文明单位复核迎检工作部署会,会议通报了迎检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安排。
12月10日下午,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党支部应邀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开展“学好用好民法典,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联合主题党日活动。鹤壁中院第九党支部干警王亚丽以《生活中的民法典》为题,作了一场深入浅出的法治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