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东红 实习生 李梦霞 通讯员 郝晓玲 朱贺)近日,浚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判决夏某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夏某立是滑县枣林乡靳庄村村民。2017年,夏某立伙同他人在浚县新镇镇栗庄村13.65亩集体土地(其中0.397亩为基本农田)建石料厂。在建设过程中,造成该块土地的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夏某立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法院遂做出如上判决。
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是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大事,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没有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许可,不能非法占用土地或者改变土地用途,否则是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
近年来,一些人为获得更丰厚的经济效益,非法占用农村耕地、林地,破坏了土地、森林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本案对维护耕地红线、维护农村生态环境安全具有警示意义,提醒广大群众,要吸取本案教训,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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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1月7日下午,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召开巡察工作推进会,对巡察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会议由内乡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华主持,院领导班子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近日,林州法院执结一起“赔礼道歉”案件,这是林州法院执行局的首例特殊标的案件,经组织二人座谈协商,双方矛盾得以化解,邻里关系重修旧好。
张华(化名)与李福(化名)是相识几十年的老友,两家关系十分融洽。却不想2020年,两家人因为钱财纠纷闹上了法庭。
近日,浚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件,以强奸罪对被告人侯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强奸罪对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21年1月7日下午,浚县法院执行局召开2020年度执行工作总结座谈会,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军参会。
“打铁必须自身硬。对于这次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卫溪街道纪工委全力配合。”1月6日,浚县卫溪街道纪工委书记刘云对正在全县镇(街道)纪(工)委内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如是表示。
浚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肩负新使命 开启新征程
由郑州市扫黑办、郑州市纪委监委具体业务指导,荥阳市扫黑办、荥阳市公安局、荥阳市人民检察院、荥阳市人民法院办理的开封王三庆涉黑案、洛阳李聚斌涉黑案分别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第1名,第2名。
1月7日上午,襄城县法院在该院三楼会议室召开新入职人员集体见面会。
襄城县法院法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体法警重温入党誓词,充分展示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活力的良好形象,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凝聚奋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