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东红 通讯员 马宁雪)2月22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徐某来到鹤壁市浚县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案款时说道:“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把钱给拿回来了,为你们点赞。”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18年9月,被执行人孙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路自北向南行驶至小河村路段时与徐某发生碰撞,致使徐某受伤,孙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在徐某受伤住院期间,孙某并未替徐某支付相关费用。出院后,徐某将孙某诉至浚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1038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义务,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传统查控及网络查询,发现孙某名下有存款,但不足以全额支付执行款项,就先对该笔存款进行了冻结。
然后,执行干警与孙某取得了电话联系,对其进行劝说:“希望你主动履行义务,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然将会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由此产生的后果你能否承担?一定要考虑清楚。”孙某表示一定全力配合履行义务,但最近一直在外打工,可能回不去,希望执行干警提供相关账户,自己将钱转过去。两天后,孙某主动将钱转入法院账户。随即,执行干警通知徐某来领取执行款。2月22日上午,徐某来到执行干警办公室领取执行款,并由衷地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此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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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6时,偃师法院“春日雷霆”第三次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帷幕。
为帮助新进人员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适应工作环境,正确履职尽责。2月23日下午,光山法院组织召开了2020年新进人员座谈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付晓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方应权,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郑先霞,以及14名新进人员参加了座谈。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家永主持。
为提高执行质效,有力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月24日凌晨5时,河南省内黄县法院利用春节小长假的余热时机,对未外出复工的被执行人展开猛攻,开展“春雷行动”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
2月20日上午,河南省内黄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峰,党组成员张明霞,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红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执行局部分干警一行30余人,来到内黄县融媒体中心参观学习。
2021年以来,汝南法院对涉企业、各类合同执行案件着力缩短执行期限、提高执行效果,让胜诉当事人感受营商法治“温度”。
近日,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城郊执行团队执行干警冯赛飞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温情执行完毕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2月18日,农历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卫辉法院干警们已“收心归位”,进入工作状态,值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投入到新一年紧张忙碌的工作中。
近年来,魏都区法院在审理医患类纠纷案件时,注重发挥司法审判引导作用,坚持多元化解纠纷,妥善处理纷争,既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正常医疗秩序。
魏都区法院始终围绕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主动作为,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开通“快车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高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撑起“法律保护伞”。
2月24日上午,长葛市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大学习、大讨论”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