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东红 实习生 申瑶 通讯员 常翠霞)4月21日,浚县法院人民调解员一天内成功调解三起案件,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了新时代法院工作的公正、高效、便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件一:2014年,被告申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张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了月息1分5厘,借款具体期限未约定。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申某分三次共偿还原告张某本金3.3万元,剩余1.7万元被告拒不归还。无奈之下,原告到浚县法院立案庭请求处理。经过窗口人员宣讲调解流程并征得原告同意后,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人民调解员结合案件事实及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向他们释明法律规定,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成功调解。
案件二:2015年,被告申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杨某借款1万元,并约定月息1.5分,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后,被告申某仅偿还了利息1800元,本金未付。经过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因原告杨某家属常年有病,行动不便,家庭生活极度困难,无奈,夫妻二人于4月21日到浚县综治中心诉调对接窗口请求处理。窗口人员发现案例二与案例一系同一被告,且被告申某恰好在综治中心接受调解,考虑到原告杨某情况特殊,为避免原告往返奔波,人民调解员立即安排对原告杨某申请的事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件成功调解。
案件三:原告郑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于2009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购买原告开发商品房一套,原告以其在某银行交纳的保证金为被告购房按揭提供了反担保,因被告不按期偿还按揭款导致银行以其违约将原告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冲抵按揭款,后被告陆续偿还原告按揭款,尚剩余47873.51元无正当理由拒绝偿还,无奈,原告来到浚县法院立案庭请求处理,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经过调解员多次电话沟通,并按照约定于4月21日下午音视频在线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以上这三起调解案例只是调解室众多成功案件的一个缩影。浚县法院人民调解员通过努力,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不仅有效缓解了后期案件诉讼、执行阶段的压力,更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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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开展,4月22日,息县人民法院举行“少年法庭”揭牌仪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朱虹、副庭长冷宝杨等出席活动,息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明强参加仪式并讲话。
4月21日,鹤壁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晓晔到浚县法院督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执行工作。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军陪同。
4月20日下午,浚县法院执行局顺利调解了一起退伙纠纷案件,该案顺利执结。
4月22日,漯河市舞阳县法院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审判质效工作讲评推进会,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4月23日上午,漯河市舞阳县法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企业家代表等,围绕查纠整改环节征求意见建议。
4月22日,漯河市舞阳县法院召开整治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专题动员部署会,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近日,漯河市法院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讲评会,检视阶段成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后续任务,明确要立足主责主业,狠抓办案质效,努力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办好事、做实事、解难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随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开展,在4月21日清晨,天空中淅淅沥沥下着小雨,但魏都区法院执行局30余名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完毕,整装待发,打响”春季雷霆“执行攻坚战。
4月22日下午,罗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董王超和书记员姜坤一起,来到罗山县尤店乡罗洼村,为行动不便的耄耋老人罗某办理涉案赔偿款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