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东红 实习生 申瑶 通讯员 孟凡琳 刘凤杰)4月29日上午,浚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09年7月,被执行人李某驾驶一辆摩托车将申请人郭某撞伤,后经浚县法院判决李某赔偿郭某各项损失费25475.43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过查询发现被执行属于单位职工,于是向被执行人单位下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单位每月协助冻结李某工资卡1000元,以此给付申请人。判决书本金执行完毕后,申请人郭某要求被执行人李某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李某表示无力给付债务利息。后执行干警得知,李某本人患病,爱人瘫痪在床,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于是向申请人做工作,希望双方各退一步,听此情况后,申请人表示同意做出让步,双方就债务利息数额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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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下午,浚县公安局副局长宋国胜带领一行十余人来到鹤山区公安分局,就教育整顿及公安派出所建设两项工作开展交流学习。
4月27日,浚县法院召开整治顽瘴痼疾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
近日,一位坐着轮椅的残疾人到浚县法院小河法庭参加诉讼,法庭干警见其行动不便,开庭当天组织双方在法庭院内进行调解。
近日,浚县法院受理了原告宋某与被告李某、河南某有限公司,原告冯某与被告李某、河南某有限公司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4月20日下午,浚县法院执行局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成功送拘一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4月23日,浚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迫于拘留压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将执行款履行到位。
4月28日下午,浚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徐某主动来到浚县法院执行局交付执行款,并请求执行干警屏蔽其失信及撤销限高。
4月28日,浚县法院组织干警在六楼会议室集中收看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
近日,被执行人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浚县法院执行局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月24日上午,浚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