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东红 实习生 申瑶 通讯员 张香玲)近日,浚县法院小河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张某与刘某属于自由恋爱,2015年举行典礼仪式并同居生活,婚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生育两个孩子,婚后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张某认为双方感情不合,已无和好的可能,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抚养两个孩子。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了应诉等相关手续,并传唤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告诉双方当事人,一段美好的姻缘,不仅有助于两位男女青年的进步,更会让两方的家庭紧紧联系在一起。而夫妻不和睦,甚至闹到离婚,不仅会破坏两个人的感情,对子女的童年生活也会带来影响,希望双方当事人慎重考虑。刘某称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但是要求抚养婚生女,互不支付抚养费。最后承办法官从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作为出发点,与双方进行了沟通,通过给双方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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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挂牌成立以来,速裁团队和诉调中心进行深度融合,通过示范性诉讼等方式促进调解,通过司法确认巩固调解成果,效果显著,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两名速裁法官各对接两名调解员的良性互动局面,案件分流比例将近60%,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夫妻起诉离婚时都不想要孩子法院一审判决不许离婚!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平舆县人民法院在“六一”儿童节前夕组织开展“迎六一、护成长” 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日前,息县人民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讲座,邀请信阳市社科专家、副科级干部徐泽林作专题辅导报告。该院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付军昌主持讲座。
5月17日上午,在汝州市塔寺小学的国旗下,一场别开生面的送法进校园活动正在进行。
5月14日,浚县法院“卫生大评比 形象大提升”督导组到派出法庭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月12日,浚县法院善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向原告交付了欠款,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5月12日到13日,淇县法院组织法院干警参加了淇县第五届“中原银行工会会员卡杯”职工运动会。
5月12日上午,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指导组第三下沉小组组长张景泰一行到鲁山县法院调研指导教育整顿工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县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梁鲁生,县法院班子成员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5月1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在本院三楼会议室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迅速贯彻落实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5月9日到襄城县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