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东红 实习生 申瑶 通讯员 万欣琦)5月15日,浚县法院新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庭退还了彩礼款10000元。
原告范某与被告李某2020年11月底相识,2021年1月26日,按照习俗,婚前范某给付李某彩礼款76000元。2021年2月24日,二人因婚前了解不深,缺乏感情基础,协商离婚未果发生冲突,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未能调解成功,原告范某向浚县法院起诉离婚。
新镇法庭承办法官冯小明受理该案后,经与双方当事人多次交谈,得知李某已经第三次离婚,并且婚前还带有两个孩子共同生活,其中一个孩子患有疾病,现在家庭生活困难,根本没有能力全额返还彩礼款。承办法官凭借多年审理婚姻纠纷的经验,意识到如果判决结案必将造成矛盾升级,解决不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于是承办法官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考虑,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双方矛盾最终得以化解。二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离婚协议,被告同意当庭返还原告彩礼款10000元,并于2021年年底前再支付10000元彩礼款。
该离婚案件的成功调解,真正体现了浚县法院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的初衷,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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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下午,平顶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市中院民一庭庭长祝建中等一行三人到郏县法院进行调研。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党组成员张会利陪同。
为进一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4月15日,郏县法院院党组成员张会利带领家事审判合议庭走进辖区长桥镇,为机关女同志及各行政村妇联主席、妇联执委150余人上了专题知识讲座。
5月12日上午,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指导组第三下沉小组组长张景泰一行到鲁山县法院调研指导教育整顿工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县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梁鲁生,县法院班子成员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4月21日上午,一起建设合同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在鲁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了结案手续后,对执行干警崔玉超为企业办实事的态度和善意的执行都深感满意,共同向他表示感谢。
为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拓宽法制教育新途径,4月29日上午,郏县法院联合郏县教育体育局、郏县新城小学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100余名学生到法院参观,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和阳光司法。
近日,郏县法院中心法庭家事审判合议庭法官来到郏县城关镇小赵庄村村委会,巡回审判一起赡养纠纷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30余人旁听案件审理情况。
“真的没想到,你们用这么短时间就解决了我的麻烦事,真不知道咋感谢你们。”当事人接到微信转账时感慨地说。4月21日,鲁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八年的欠款纠纷。
4月21日下午,在法官的努力下,鲁山县法院昭平湖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车辆擦碰引发的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了责任,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5月19日,7名农民工在鲁山县人民法院领到了拖欠近三年,共计5.8万余元的工资,连连向执行法官任超美表示感谢。
5月14日上午7时整,鲁山县人民法院37名执行干警编成三个执行组,分乘8辆警车,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燕伟、院领导李中伟和执行局局长时增旭带队,顶着蒙蒙细雨赶赴执行前线,拉开了“百日雷霆”第三次集中执行的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