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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已下拨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270万元

2021-08-04 10:00:5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王东红)7月17日以来,鹤壁市连续遭遇强降雨天气,降水量突破历史极值,导致严重内涝和大面积农田受灾,大批群众被迫转移居住地,造成生活困难。按照《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鹤壁市委、市政府决定紧急拨付财政专项资金,对受灾困难群众进行临时生活救助。

每人每天100元 补助天数不超过7天

受灾群众救助发放对象为7月17日以来各县区因暴雨洪涝灾害通过投亲靠友方式转移居住地的受灾群众。原则上以受灾村庄(社区)户籍人口数为参照,因受灾被转移且没有集中安置的人员。对于符合条件且通过审核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计算。

补助期限按照实际在外借住天数计算,一般情况下,补助天数不超过7天。对蓄滞洪区和因卫河决口被淹村庄转移安置的群众,补助天数由浚县、淇县人民政府视情况确定。

登记造册张榜公示 接受群众监督

各村委会、居委会要认真核准转移安置人员,将所有自行解决安置问题的群众基本信息登记造册,经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社区)主任签字后张榜公示三天,期满后,将书记、主任签字的名册报送至乡镇政府,经乡镇政府审核无误后据实发放。

各村委会、居委会应将救助对象的实际收到的补助金额进行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各县区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化简化资金审核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快速到账。对核定的因灾需救助群众,要在收到资金后,迅速将临时生活补助资金通过“惠民一卡通——鹤卡通”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尚没有“鹤卡通”的群众,可以转入其本人的银行卡。原则上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救助资金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谁领取谁签字。市县(区)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将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对挪用侵占救助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要从严查处。确保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切实发挥好该项资金的民生保障作用。

7月20日以来,已下拨各县区受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270万元,浚县、鹤山区、山城区、淇县等县区已开始对县区受灾困难群众发放补助金600万元。正在积极筹措对投亲靠友受灾群众的生活补助资金1.9亿元,将尽快拨付各县区。

(映象网鹤壁新闻热线:18003718955,投稿邮箱yxwhbpd@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03719699)

文章关键词:鹤壁市,救助资金,受灾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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