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杨晓 通讯员 王世哲) 11月20日,浚县法院邀请财政、税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召开司法拍卖税费机制改革推进联席会,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学习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不动产评估、拍卖、变卖相关问题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文件内容,特别是针对不动产司法拍卖所产生的税费政策进行重点学习。随后法院、财政、税务部门三方就法院执行过程中,拍卖标的物因司法拍卖产生的各项税费金额、计算方式及税费负担主体等各项征收标准及工作流程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应尽快建立司法拍卖税费联动机制,财政、税务部门设立专门通道,指定业务骨干与法院执行局进行对接。
最后,吕文涛强调,税费征收是加大财源的一种重要途径,法院司法拍卖产生的各项税费是政府财政税费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不动产评估、拍卖、变卖的各个环节。在司法拍卖税费征收方面,财政、税务部门多提意见,给予相关税费政策支持,共同做好司法拍卖税费征收工作,服务好浚县社会经济发展。
11月6日下午,浚县法院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并贯彻鹤壁法院审判质效攻坚会会议精神。
“这钱要回来的真是太不容易了,辛苦你们了,为你们的工作点赞。”10月26日,申请人李某来到浚县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款时,由衷的向执行干警表达感激之情。
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纠纷的案件,通过浚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申某及其父母最终回心转意,同意履行赔偿义务,促使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10月28日上午,浚县法院组织书记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俊民,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军及审管办主任耿萍参加培训活动。
9月15日,浚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仍然谎称无钱可还,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耐心劝说促使案件顺利执行。
被执行人李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6年8月份向孙某借款15000元,并签署借条。借款期限届满后,申请人孙某多次向李某及张某催要借款,但李某与张某迟迟不予还款。
赵某某与师某某系朋友关系,双方经常有生意上往来。在师某某因生意周转困难的时候,赵某某伸出援助之手,向其借款96万元。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经赵某某多次催要,师某某拒不还款,赵某某向浚县法院起诉。
熊某某与熊某甲系叔侄关系,熊某某作为熊某甲公司曾经的员工,时常超额透支自己的工资。后来,熊某某自己做起生意,并给熊某甲的公司供货,在一来一往之中,双方就老账目及新账目产生纠纷。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9月2日下午,浚县法院召开涉黑恶执行案件工作推进会。
“法官,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看看要怎样才能解封,我是做生意的,着急用钱。”被执行人牛某来到浚县法院执行局一脸着急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