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张晚璐 通讯员 张宏威)近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钜桥法庭依法审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该案最终按双方过错责任公正判决,解决了矛盾,平息了纠纷。
2021年6月27日,李某与王某在淇滨区某学校内因发生口角,引起肢体冲突,王某将李某打伤致使李某住院治疗,双方家长及学校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李某将王某及其家长、学校诉至该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校外辅导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2万余元。
承办法官王银忠接到该案后,认真研判案情,在与当事人沟通时发现学校为学生投保有校园伤害保险,便主动引导当事人追加该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参与诉讼。后经审理,保险公司同意支付李某因受伤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但对校外辅导损失不予理赔。为了消除同学之间的隔阂及双方家长之间的矛盾,本院判决王某的监护人对李某的校外辅导损失承担3000元,剩余费用由李某自行承担。宣判后,当事人服判息诉,案件得到解决。
近年来,淇滨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始终坚持以保护好、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审判立足点和落脚点,把法、理、情三者有机融入审判中,在无法调解的前提下,准确把握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焦点,从焦点入手,按照过错原则合理分配责任,达到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为总结分析审判执行质效情况,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营商环境等工作,日前,罗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审判执行质效推进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娄匡元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军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5月27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安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韶方出席会议并讲话。安阳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亚琨主持会议。安阳中院刑事审判部门全体人员和各基层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事审判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5月24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云间庭审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因法定继承引起的股权确认纠纷案。
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庭支付货款6万元。
5月25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联合汝南县白庙小学开展了普法宣讲进校园活动。
为全面落实“五星”支部创建工作,提升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水平,鹤壁市淇滨区长江路街道结合“五星”支部创建标准,制定了“打造一个典范,健全两项机制,实现三个目标”工作要求,通过“123”工作模式全面提高“五星支部”创建水平。
5月24日下午,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召开综合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主持。淇滨区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淇滨区法院《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
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贯彻落实全市法院第一季度工作会议精神,保障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全面提升。5月24日下午,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召开“审理超一百天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5月25日,按照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要求,鹤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化冰,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晓晔到淇滨区法院调研审判执行工作,调研以座谈会形式展开。淇滨区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参加。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对一起因离婚引起的腾房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劝说下,男方主动腾清法院判令由女方和孩子居住的房屋,该案件的有力解决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