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张晚璐 通讯员 范金钊)近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2022年4月30日,因夫妻感情问题,被告人郭某某在鹤壁市淇滨区某小区的家中对妻子韩某进行殴打,致使韩某面部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韩某鼻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郭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郭某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郭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家暴不是“家务事”,家庭暴力不仅伤害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同时也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夫妻之间,本应好好沟通交流,不能因一时冲动而酿成血的教训。如果说家暴是婚姻家庭的不幸,而隐忍家暴更是不幸的延续,无原则的委屈求全只会让施暴者变本加厉,当遭遇家暴时,要坚定的站出来,勇敢说“不”,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12月9日下午,周口中院民四庭庭长、副庭长、审管办副主任与太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一行6人,深入太康农商银行进行走访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中小微企业发展,12月8日,信阳市息县人民法院在信阳中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涉中小微企业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日前,信阳市光山县人民法院文殊法庭邀请辖区综治中心、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商诉源治理路径。
日前,罗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手段有力度,执行过程有温度,有效保证了两个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获得“双赢”的效果。
【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鹤壁:青春公益活动 助力蔬菜销售
谈恋爱10个月男子给女友累计转账18万,分手后男子将其告上法院
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切实加强宪法宣传教育,12月7日,息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走进法院,旁听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公开庭审。
“美丽环境靠大家,今后我也会带动身边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11月11日,鹤壁市淇滨区泰山路街道西臣投社区居民吴瑞娟笑道。当日下午,泰山路街道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现场为居民讲解健康环保知识,倡导居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并发放宣传手册。
近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当场履行完毕后,原告申请撤诉。
11月22日,鹤壁市淇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淇滨区人社局局长杨庆春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全程参与法庭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