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环境攻坚办)召开调度会,进一步强化“小散乱污”企业治理责任,各县区分管副区长、环保局局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据了解,省定“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要求5月底前全部完成,截至5月17日,我市共排查“小散乱污”企业862家,整治取缔到位691家。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调度会上,市环境攻坚办向各县区下发了县(区)“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取缔目标承诺书和乡(镇、办事处)“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取缔目标承诺书,要求各县(区)、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5月20日前签字承诺,按省定时间节点完成“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
调度会上还通报了截至5月14日,我市各县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治理工程推进较慢的项目等。本报讯 (记者 李旭阳)
5月16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督促各地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彻底消除“小散乱污”企业,平顶山市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5月19日前,市县乡将逐级签订《“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取缔目标承诺书》。
5月15日上午,湛河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辖区排查上报的违规“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其中姚孟街道、轻工路街道和马庄街道辖区违规“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已率先完成。
为保障开封市2017年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结合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封市检察机关在联合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制定“联合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5月11日下午联合召开排查整治“小散乱污”及“八小”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
为推进市委重大部署的落实,5月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对“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情况进行视察,并现场开展问询活动。视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按时完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为保障开封市2017年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结合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封市检察机关在联合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制定“联合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于5月11日下午联合召开排查整治“小散乱污”及“八小”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
近日,荥阳高村乡大气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环保所、工商所、国土所、派出所对吴村、高村违规生产的“小散乱污”企业实施强制断电取缔措施。
5月10日,卫东区环境攻坚办研究决定,对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工作进展较快的东安路街道、光华路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取缔工作进展迟缓的建设路街道、鸿鹰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我们将加大力度,克难攻坚,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攻坚战活动取得圆满成功。5月8日,宝丰县组织13个乡(镇、林站)和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的100多名工作人员,集中开展环境污染攻坚治理互查。
5月9日下午,全市“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推进会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召开。市长周斌在会上强调,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加压推进、奋起直追,坚决打好翻身仗,确保按时完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记者从5月4日召开的全市“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第三次推进会上获悉,截至5月3日,全市排查出的2295家“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到位2063家,完成率为89.9%,超过省定4月底60%的目标。
港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查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
5月6日,副市长邓志辉带领市政府办、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检查了市内五区砖厂综合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取缔等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邓志辉每到一家砖厂,都实地察看砖厂是否生产;每到一家“小散乱污”企业,都认真了解取缔工作进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日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三治本三治标”目标任务公布。根据目标任务要求,5月31日前,我市将依法整治取缔286家“小散乱污”企业。“三治标”目标任务包括: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对全市582个建筑施工场地、63个交通施工场地、23个水利施工场地的规范化监管,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护措施;严控工业污染源排放,6月底前,完成9家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等;强化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全面建立重点企业驻厂监管等制度,实现重点污染源现场监管全覆盖。
5月2日下午,汝州市临汝镇召开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工作推进会,环保局第五中心所、相关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包村干部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汝州市纸坊镇党委政府组织机关干部,联合公安、土地、电力、卫生院、市保安公司等部门180余人,组成联合拆违行动小组对不听招呼,未在镇党委政府限期内自觉拆除的10家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了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