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传谣的犯罪成本很低,造谣者只需要在电脑或手机上写一段话,再附一张以假乱真的图片即可,但为此付出的法律代价可不小。
“现代网络信息传播速度飞快,网络资讯信息量巨大,每一个人都可以在网络上发表各类言论及信息。如果言论、信息的真实性并未经核实,就难免造成对社会公众的误导或者对他人隐私的侵犯。因此,发布、传播言论、信息应当避免闯入法律禁区。”陕西瀛久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肖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也有详细规定,对于利用网络诽谤他人或损害声誉的以及在网络上制造、传播谣言的不仅要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还应承担因侵权所造成的损失。(据《西安晚报》)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网络秩序,确山县公安局采取行动打击网络犯罪,依法查处了一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犯罪人员,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据统计,2015年以来,确山县警方因此共批评教育12人,行政处罚8人,其中行政拘留6人,行政罚款2人
在经历了前一轮热火朝天的创业投资潮之后,PE、VC回归理性,如同渐冷的天气,资本的骤冷让一些投资人预警创投的寒冬来临,而另一些投资人则更庆幸资本情况终于摆脱盲目的狂躁
6月8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西工区法院院长赵耀武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程某集资诈骗一案。
6月8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西工区法院院长赵耀武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程某集资诈骗一案。西工区检察院检察长陈红伟出庭支持公诉。
赵某是“留守儿童”,从小被不幸的婚姻抛弃,寄养在别人家,后因生活贫困放弃学业,流浪社会,因没有得到及时的家庭关爱和矫正,从16岁开始,在七年时间里,伙同他人多次做案被四次审判,刑期累计达到十三年七个月!
三年前,男子因交通肇事造成他人受伤。拒绝履行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近日,河南省遂平县法院一审审理了该案,最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3年12月初,吉利区东寨村村民张某某受雇到南陈村民王某某在孟津县城关镇孙沟村开办的沙场上班,负责开票、收款等工作。
2016年12月8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执罪案件并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张某朝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是邓州市法院审结的首例拒执罪案件。
经统计,王某使用短信群发器等设备共非法发送了4.3万余条短信息到中国移动用户的手机,造成1.1万余个用户信息中断将近1小时,造成移动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49万余元。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宋国强)初中毕业的王某不学无术,干起了抢劫的勾当,频频对带金耳环的妇女下手,采用欺骗受害人喝安眠药的手段实施抢劫。1月4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薛源)司某等人驾车行至西陵寺镇,以后面有大型货车过路为由,要求停在路边的一辆板车进行挪车,双方产生矛盾,引发厮打,导致他人受伤。12月7日,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寻衅滋事的案件,一审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司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司某甲、司某乙、冯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翟玉华)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权力与权威的象征,其获得和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受法律的保护,然而朱某某却置法律于不顾,通过买卖国家证件牟取私利。最终,朱某某被永城市人民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