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一名违法买卖散装汽油的男子被淇滨区公安分局抓获。
当天,淇滨区公安分局长江治安中队民警巡逻至某售楼部附近时,看见两名男子在人行道上正使用软塑料管,向一辆黑色轿车加装散装汽油。其中有辆轿车后备厢内,存放着数个油桶,民警随即将两名男子带回长江治安中队调查。
经查,黄某从一个私人加油站购买汽油后,通过微信等方式与买家联系,以低于正规加油站的价格出售。当日,买家周某与黄某约好在该售楼部门前交易,正在加油时被民警抓获。
长江治安中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以非法运输、买卖危险物质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记者 窦煜东 通讯员 张佩)
摘要
7月28日,淇滨区公安分局长江治安中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某小区北门,一名男子正在用汽油桶给一辆汽车加散装汽油。警方提醒,对日常生产、生活中确需购买散装汽油的单位和个人,可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购买散装汽油的证明。
为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销售管理,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汽油作案,完善严控严查散装购买、销售汽油制度,把不符合规定销售散装汽油的苗头消失在萌芽状态之中,近期,确山县公安局组织辖区民警对辖区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
2015年3月份董某开始私自销售散装汽油,因为在他这里不需要出具证明就可以购买,好多群众就觉得在他这买着方便,慢慢的生意就不错了,每次进了货就放在自家后院。董某自己也知道私售汽油违法,但始终舍不得放弃这个赚钱的门路。9月1日,董某因涉嫌销售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被叶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015年3月份董某开始私自销售散装汽油,因为在他这里不需要出具证明就可以购买,好多群众就觉得在他这买着方便,慢慢的生意就不错了,每次进了货就放在自家后院。董某自己也知道私售汽油违法,但始终舍不得放弃这个赚钱的门路。9月1日,董某因涉嫌销售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被叶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