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衡量执行工作是否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标准,就是能否把生效法律文书变成“真金白银”。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切身利益,淇县人民法院对符合终本(执行程序阶段性终结)条件的案件,执行法官不是一“终”了之,而是想方设法执行到底。
被执行人夏某与王某夫妇欠申请执行人李某3万元,2013年立案执行后,查明二被执行人除农村有5间房屋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人员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二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执行人员多方打听,得知二被执行人到外省打工,但具体地址不详。执行人员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过合议庭评议,该案符合终本条件。但细心的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在新疆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上面曾有过上万元存款。联想到二被执行人到外省打工的事实,法院对该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终本后,执行人员每次查询银行存款总要将二被执行人一并查一下。今年3月份,执行人员发现该账户进款近2000元。执行人员到二被执行人原来生活的村子里,通过村干部做二被执行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强调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在村里多处张贴履行通知。4月6日,被执行人王某的妹夫联系执行局,要求了结该执行案件。4月9日,双方在执行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李某于2001年在淇县北阳镇做农资生意,由于资金周转需要,向6名村民借款共计2.2万元,2003年上半年歇业。2003年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查明被执行人李某在农村有一个院子、两间房子,无其他财产。但执行法官了解到,李某做生意期间的部分货款未收回。今年2月份,执行人员发现李某名下有5000多元存款,就及时采取了冻结措施。法院随后了解到这笔钱是李某的退休工资。经过执行异议、复议程序,李某最终同意扣除生活费后,将剩余部分退休工资支付给申请执行人。6名申请人表示拿到案款本金后不再索要利息。本报讯 (记者 窦煜东 通讯员 申相勋)
该案是唐河法院执行局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后的短短几天内,第二起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判决的案件。唐河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让“老赖”们从今往后不想赖、不敢赖!
汝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不仅不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反而采取软磨硬抗的办法对抗法院执行,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汝阳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王某做劝导工作并讲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重后果,王某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
“我愿意写下保证书,保证尽快把赔偿款履行完毕。”汝阳县某机关单位职工王某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
“我愿意写下保证书,保证尽快把赔偿款履行完毕。”汝阳县某机关单位职工王某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
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失信被执行人集中打击周”行动安排,3月29日20时,淇县人民法院出动执行干警30余名,全面搜寻躲藏的失信被执行人,掀起了春季第三次打击失信被执行人行动的高潮。
3月21日上午,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将正在武陟县某镇政府会议室开会的被执行人刘某带上警车。
焦作解放区人民法院的干警们在执行工作中不畏艰险、冲锋陷阵,严厉执法的同时还不忘人文关怀,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执行的综合素养。
近日,家住新安县正村镇某村的韩某在县城闲逛时,无意中发现体育场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大屏上有自己儿子的头像和名字。
2013年,被告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将原告郭某某撞伤,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做出调解,被告张某某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赔偿原告38000元。
立秋时节的中午时分,依然是炎炎烈日当空,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工作力度,9月6日中午1点,河南省新野法院执行局、法警队深入办案一线,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将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王某所拥有的车辆强制扣押。
7月15日上午,被执行人夏某将一面写有“高效服务 热情周到”的锦旗,送到卧龙法院行政二庭办案干警史东峰手中,并再三致谢,表达她对承办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的敬意。
近日,为贯彻落实解决“执行难”,渑池县法院执行人员快马加鞭,快速攻克一起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一个多月。
随着现代科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为加大打击“老赖”手段和效果,渑池县法院实施对老赖的全方位监控,目前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渑池县法院综合科利用查控技术前后划拨被执行人100万。
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的打击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西平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在诉讼服务大厅门口设立LED大屏幕,向社会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诚信行为。
淇县黄洞乡土岭村村民王长江用石头、枯木做成的盆景、根雕等艺术品。盆景制作的技术成熟后,王长江又捣鼓起根雕来,明明是烧柴火都不用的枯树根,一经王长江的手,立刻变成了小茶台、小鸟、笔筒、毛笔架等有趣的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