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还有3个月,房东却要我搬走。像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8月13日,山城区王女士致电百姓热线反映,房东以房子已卖为由要赶她走。
据王女士介绍,她现在租赁的房子在春雷路中段山城区第五小学附近。2016年10月底,王女士和房东李先生约定租赁该套住房一年时间,并签订了租房协议,王女士全额支付了一年的租金。“8月10日,李先生突然带着两个人来看房,搞得我一头雾水。”王女士说,“没过多久李先生就通知我尽快搬离,这套房子已经卖出去了。他卖房应该提前告知我,而且应该按协议让我住满一年,他现在催促我搬家,我觉得他的做法不妥。”
随后,记者联系了李先生。李先生称,因为买房人的孩子要在山城区第五小学上学,眼看就快开学了,对方提出要尽快搬进这套房子。“如果王女士不搬走,人家就不买我的房子了,希望王女士能理解。”李先生说。
听李先生这样解释,王女士表示可以理解,但李先生催得太急,她还没有找到新的房子。
记者就此咨询了河南鹤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直艳军。直律师表示,首先,王女士和房东李先生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协议,如今租期未满,王女士有权继续租住至协议期满。其次,通俗地讲,法律上有“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房东买卖房屋不应该破坏原有的租赁合约。像王女士遇到的情况,她可以和房东进行协商,如果搬走,她除了可以要求房东退还3个月的房租外,还可以要求相应的违约赔偿。晨报讯(百姓热线记者 常凯 实习生 冯喆)
8月1日,河南省住建厅在公布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提出:“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面上调房屋租金”等保护租客的条款。
摘要
前不久,郑州的姜先生给我们打来了热线电话,说他在今年4月份,在郑州市中原路西四环租了一个简易的门面房,租期一年。河南租户 姜世礼:现在房子被依法拆除,房东联系不上,不接电话,现在就是希望房东出面,说说房租怎么退,给个说法。
西站路一多层洋房产品,120平方米房源挂牌价为310万,合每平方米25000元;该社区同样的洋房产品,也有房东要价超400万。在东区,商鼎路与中州大道交会处一社区,房源挂牌价大多为24000元/平方米左右,但也有一些房东叫价每平方米超3万。
房东吴某将两间门面房交由租客孙某占有使用(该房无准建手续),随着该路段人流量增大,第二年房东便将租金从5000元涨到15000元,租客孙某接受不了涨了3倍的租金,表示不续租但要求房东赔偿装修费方可搬走,为此,房东与租客因意见不一致发生多次口角,在事件僵持情况下,房东一纸诉状将租客告上法庭。
近日,洛阳市公安局重庆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成功抓获一名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
8月11日,国内分享经济住宿领域的互联网平台小猪推出房东结算统计新功能。小猪APP会自动为房东记录当月收入和明细,并根据房东手动输入的维护清洁、水电燃气等成本统计出当月
原标题:房东拆除隔断 租户无家可归 直到今天凌晨,11户人家共20多人仍站在靛厂路边,向房屋中介讨要说法。他们原本住在一套被打了隔断的房子里,昨天一早,房东杨某带人闯入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家住西下池的张女士,却遇到了专吃窝边草的兔子。租了她四年房子的老房客于某,这个“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却偷走了她的电动车,这也让张女士的心里“拔凉拔凉”的。
”8月2日,淇滨区黎阳花园小区的王女士反映,她家楼下的门面房新开了一家武馆,每天都很乱,影响了她的生活。8月2日,记者来到王女士家楼下,看到一家新开的武馆里,几名学员正在踢沙袋。王女士告诉记者,武馆里动静不断,有时候练习跆拳道的学员还要喊口号,声音特别大。
7月3日,市民王女士在某加油站上厕所时,将装有1.9万元现金的钱包落在厕所。 7月3日14时许,刘林、白胜利接到市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市迎宾路某加油站有人丢钱包,丢失的现金数额较大。
近日,市工商局老城分局(以下简称老城分局)依法处罚多家以“抽奖”为幌子变相营销的商场,揭露背后的猫儿腻,咱们一起来瞧瞧。3.一旦“中奖”,消费者会被告知可享受低折扣购买玉器的优惠,甚至缴纳相应“珠宝鉴定费”后免费获得玉器,优惠幅度通常较大;
7月1日,“的哥的姐帮忙团”又做了一件好事。在负责人王双举等人的帮助下,市民王女士顺利找回了遗忘在出租车上的行李箱。
“我做生意好些年了,竟然一下子收了1000块钱的假币,真是够倒霉的。”7月2日,山城区春雷路开电器店的老板张先生来电告诉记者,他遭遇了骗子的“掉包计”,收了1000元的假币。” 无独有偶,前些日子,在山城区东建材市场卖灯具的王女士也遭殃了同样的情况,收了500元假币。
几天前,王女士网购的东西到了,但是包裹里厚厚的一沓快递底单让她高兴不起来。“这种情况应该是网络卖家不小心为之,王女士可以向卖家提出建议和批评,然后由卖家承担运费,把这些快递单还回去。